在2019年4月12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後,也加強企業責任,用電大戶都得設置一定容量的再生能源設備、儲能設備,或是購買再生能源憑證,不然就要繳納代金以促進綠能發展,而怎樣才算是用電大戶?目前是以地方自治標準來算,800 KW 以上之用電大戶須強制使用一定比例綠電,估計會有逾 5 千公司受到影響。由於綠電額度各縣市標準不一樣,所以政府還會再討論契約容量及綠電比例規範。
再生能源:指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國內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儲能設備:指儲存電能並穩定電力系統之設備,包含儲能組件、電轉換及電能管理系統等。
再生能源憑證:指核發單位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及發電量查證後所核發之憑證。
太陽能發電系統輕鬆解決「用電大戶」的問題
在2018年時,陽光好夥伴在台中工業區就承租過「用電大戶」的屋頂,原先企業主也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為用電大戶,只知道每個月繳納的電費不斐,後來經過我們評估與深入了解後,發現這間科技廠房也是用電大戶名單中的一員。老闆為響應綠能環保,決定將他的廠房屋頂租給我們,讓我們在他的科技廠房上,蓋上太陽能發電系統,為環境在盡份心力。現在政策已確定實施,不管事自行投資還是將屋頂出租,都是符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用電大戶的規範,我們承租的這間科技廠房已不用擔心公司購買綠電的問題,它已經是綠能發電的一員了。就算不是用電大戶,一樣可以在屋頂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為達到低碳生活,全民都需努力。
除了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外,也可以多花一筆錢購買再生能源憑證,雖然金額不算太高,但是在每一度電費上多花的錢,如果能拿來做更有意義的運用,這樣也算是節省成本,不是嗎?
只要將屋頂出租給太陽能系統商,不用花錢建置又有電費收入部分回饋金,還能響應政策,相信這些用電大戶會漸漸地將工廠屋頂蓋上太陽能發電系統。太陽能除了能發電外,對企業來說還有其他作用,一是提升企業形象;二是廠區的隔熱與屋頂保護上是有增強作用的,尤其是與國外有接洽業戶的公司來說,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更是大大加分喔!
若能鼓勵企業採用再生能源,也有助國際大廠來台投資,目前越來越多外國公司開始設定零碳目標,更有 171 間不同規模的公司加入 RE100 聯盟,料想未來也會持續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產業鏈,此舉或許可進一步提升台灣企業競爭力,就如同先前 Google 向台南太陽能電廠購買綠電一樣。
那裝設太陽能有什麼好處?
對屋主、企業主:
- 優化屋頂使用年限,建築結構補強
- 解決屋頂維護的困擾
- 阻隔熱能,降低室內溫度2-3度,節省空調的用電
- 發電屋頂,領20年「零用金」
- 水泥屋頂多一層可利用空間提升企業形象
對環境:
- 太陽能是再生能源,所以不擔心能源耗竭
- 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空氣品質
- 減少污染產生,達到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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